大中矿业: 关于“大中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转股价格:10.76 元/股    转股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8 年 8 月 16 日    自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即 10.76 元/股)的 130%(即 13.99 元/股)。    若未来触发“大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 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大中转债”,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 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文核准,公司于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1.3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152,000 万元可转债 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 “12707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中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6 元/股调整为 11.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1),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06 元/股调整为 10.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 格 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9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3)。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大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76 元/股)的 130%(即 13.99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大 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大中转债”,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大中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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